跨国公司完成在华专利布局我国将面临巨大损失

时间
2004-01-16

新华社北京1月15日电(记者李薇薇)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的两年时间里,发生的较大的涉外专利争端已达二十多起。现在,我国企业在众多领域遭受的跨国知识产权纠纷可谓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什么,我国企业又该如何应对呢?

跨国公司基本完成在华专利布局

知识产权专家、台湾财团法人资讯工业策进会科技法律中心智能财产组组长袁建中介绍,自1999年开始,一些国际大公司纷纷加重在中国大陆进行专利布局,如韩国的三星、LG,日本松下、日立、东芝,美国IBM、摩托罗拉等,还有西门子、飞利浦、诺基亚等一些欧洲公司。

“根据以往的经验,一个公司把专利网络布好的话,大概要花5年的时间。由此看来,目前一些国际大公司在专利方面的布局已基本到位,估计祖国大陆地区的专利战即将开打!”

“目前祖国大陆面临的专利压力就是5年前台湾的翻版。”袁建中提醒说,5年前的台湾IT等领域的主流厂商在世界市场份额与日俱增,正准备打造自己的自主品牌时却没想到早已危机四伏:IBM等美国大公司向台湾厂商发起了一场专利大战。而台湾厂商由于对知识产权重视不够而在心理、人才、应对措施等方面准备不足,面对国外厂商精心准备的厚厚的专利资料茫然无策,被迫与国外厂商订了城下之盟,代价是:每年支付国外厂商专利费100亿美元。

我国企业已具备被追索三要素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邓军认为,完成专利布局只是跨国公司发动专利攻势的一个必备条件,中国内地企业之所以会成为他们的专利大战目标,还因为目前一些国内企业在与跨国公司的竞争中已具有市场份额高、跟随主流技术、没有专利累积等特征。

“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的企业将首先成为国外公司专利大战的目标。”邓军说。据了解,2001年,台湾生产的监视器占有一半以上的世界市场,其采用的国际标准跟随了主流技术,其核心的专利技术被国外大公司所掌控,台湾企业只有少之又少的专利。英商Elonex控告台湾13家监视器厂商侵害其省电装置专利,一击得手。而与此同时,三星和飞利浦因有自己的专利与之交互授权而被排除在外。

来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一项数字也能说明这一问题。资料显示这个委员会从1993年到2000年受理涉及337条款(美国1930年关税法案第337条,认为违反知识产权法的侵权行为及其它形式的不公平竞争行为构成非法贸易行为)的137件案件中,台湾占到了41件,为总数的1/3,这一数字意味着当时的台湾已成为国际大公司打击的标靶。而最新的数字则有所变化,在2001年337调查涉及的公司中,台湾公司数量仍位居亚洲第一位,但从2002年到2003年,中国大陆公司数量已跃居亚洲第一位。

面对国际知识产权纠纷积极应诉是上策

国内企业如何面对国际知识产权纠纷?美国霍金·豪森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律师魏军指出:“积极应诉是上策。”

据统计,2002年美国针对中国企业展开的8起知识产权调查中,国内参加应诉的企业少之又少。“在一定程度上,国内企业存在回避等软弱姿态,正在重蹈上世纪80年代日本企业应对美国知识产权纠纷的覆辙。”这位美国哈佛法学院女博士用历史的经验证明了自己的观点:

在上世纪80年代,日本企业在美国侵权诉讼面前普遍持回避姿态,因此付出了高昂的代价--美国得克萨斯州一公司起诉日本7家公司,最后这7家日本公司每家付出了高达3000万美元的专利费,从1986年至1993年,得州这家公司共获得20亿美元的收入。此后,美国公司开始群起效仿得州这家公司的做法,更多的日本企业为此付出同样惨重代价。直到上世纪90年代初以后,日本公司开始直面美国企业界的这种知识产权挑战,局面才得到逐步缓解。

随着我国的企业越来越强大,出口量越来越多,遇到国际间的知识产权挑战也会日渐增多。专家们告诫国内企业,一定不要惧怕打国际知识产权官司,要积极应诉,因为即使最终败诉,应诉与否在最终的赔偿上差别极大,而如果一味退缩,只能带来更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