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要加强法律法规标准能力建设,提高标准管理能力。支持上海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建设,继续研究中药配方颗粒、中药标准和中药饮片加工标准。实施国家药品标准改进行动计划,参与国家标准的制定。探索建立化妆品新原料、包装材料和中国特色植物资源标准。
本意见强调,支持中医药的继承和发展。结合现代科学和制药技术,挖掘传统经典中药处方和临床经典处方,鼓励古代经典处方的中药复方制剂,申请上市具有长期临床疗效验证的医疗机构制剂。鼓励应用具有现代研究证据的传统工艺准备和新经验方,申请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备案。根据国家技术指导原则,加强中药全过程质量控制。
本意见要求重点研究和应用中药、生物制品(疫苗)等领域的新工具、新标准和新方法。研究制定上市后药品安全和质量控制评价标准。实施国家标准,实施药品代码管理,建立药品(疫苗)可追溯性平台,开展中药饮片全过程可追溯性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