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正式通过国家统计局批准,有效期为3年。这是中医药行业首次建立国家综合统计制度。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研究制定了分散在各有关部门的中医药相关统计数据,标志着国家中医药统计工作进入了新阶段。
建立综合统计体系,对建立完善的中医综合统计体系,及时准确地收集、总结、分析、管理、共享中医数据,提高中医药主管部门的科学准确性,对提高中医药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综合统计制度》涵盖了中医药资源和服务、中医药研究、中医药教育人才、中医药制造业流通和进出口四部分数据。从调查对象和范围来看,包括各级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调查内容,包括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情况和经营、科研教育、综合调查、抽样调查、相关部门,包括直接统计调查和部门间共享;从组织实施主体来看,由国家中医药局组织实施,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数据审核和报告。
在国家统计局、国家卫生委员会、财政部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国家中医药局将全力推进《综合统计制度》的实施。重点完善国家和省级统计信息平台建设,开发应用统计系统网络直接报告信息系统,开展全国中医统计人员培训,努力在今年年底前形成综合统计系统的首次成果产出。同时,推进建立中医药、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医疗机构中医药使用监测、中医药保健、中医药服务贸易、中医药质量监测等专项统计制度,全面提高中医药统计能力和水平,为新时期中医药继承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