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2日上午,攀枝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接到攀枝花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转交举报:有一辆车牌号为川D-25405的福田双排座运输车涉嫌运输病死猪肉,从该市渡口桥向市中心炳草岗行驶。情况十分紧急,如果一车病死猪肉流入我市区,将会给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潜在的威胁。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接到举报后,立即向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相关领导和局分管领导作了汇报。
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随即通知市公安局联络员要求公安部门协助,对该车辆进行拦截。并通知市农牧局随时做好准备,动物检疫站工作人员随时待命出发。
10:10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炳草岗大桥南将该车辆拦获,并对该车辆采取了临时措施。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会同市农牧局执法人员立即赶到了炳草岗大桥南,发现该车辆货物已经卸载,但在车辆的货箱中发现了大量的血迹,初步判断为运输生猪的车辆。执法人员对车辆驾驶员王某进行了询问,王某称:该车辆运输的活猪前往公山湾屠宰场进行屠宰,其中一头已经死亡。但是言辞闪烁,执法人员判断王某所说的并非实话,要求驾驶员带领我们一起前往卸货地点。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和市农牧局动物检疫站执法人员随同王某一同赶往公山湾屠宰场。
当执法人员要求王某提供货物所在地和运输生猪数量时,王某辩称自己只是司机并不知道卸货地点。在其一再追问下,一会说有一头死猪,一会说有几头死猪。执法人员在对公山湾屠宰场进行搜查时在其屠宰间发现了9头死猪,重约720公斤,而其中有些已经开始腐烂,其中有两头已经剥皮屠宰。
执法人员此时对王某再进行询问时,王某称这些死猪的货主为王明富,是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运输船倾覆而溺水死亡,并非病死猪肉,货主想鱼目混珠在屠宰后销往市场。执法人员当即对这9头死猪进行了查封扣押,对货主做出警告、没收死猪的处罚,并准备进行无害化处理。
12:30分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积极联系仁和总发生活垃圾填埋场,在仁和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积极协调下,总发垃圾填埋场同意将这些死猪在垃圾场消毒深埋。
下午4:00,工作人员在履行完执法手续后,不顾天气炎热,将生猪装载运输至总发垃圾场进行深埋。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一名领导亲自赶到填埋现场指挥,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在经过严格消毒措施后将其深埋。
从整个事件的处理情况来看,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协调及时,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到位,使得整个事件处理迅速高效有力的杜绝了病死猪肉流入市场,损害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身体健康。(发布日期:2007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