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局黎城分局查获一起假药案

时间
2008-01-21

为保证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人民群众过上安乐祥和的节日,长治市局黎城分局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期间,黎城分局查获一起假药案。

2007年12月9日,黎城分局执法人员在黎城县黎侯镇某大药房进行节日药品市场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大药房销售的从河北涉县某药材公司购进的批号为070612的宫必清妇康灵胶囊外包装可疑,此种药品外包装上印有“民间秘方”、“国家基本药物”、“纯中药制剂高倍浓缩”等字样,商品名“宫必清”字体明显比通用名“妇康灵胶囊”清晰醒目,外包装封签为塑料薄膜印有“检封”字样,上述包装特征明显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4号令《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即对该批可疑药品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并立即与贵州省修文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进行协查。2007年12月27日,分局接到贵州省修文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回复函,该批药品系冒充“贵州和仁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妇康灵胶囊”,贵州和仁堂药业有限公司从未生产过商品名为“宫必清”的“妇康灵胶囊”。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发布日期:20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