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03年一季度药品质量抽验结果

时间
2003-11-13

根据《药品管理法》要求,北京市药监局认真制定年度药品抽验工作计划,明确了年抽验1万件(含基础测试2000件)的任务,并列入市政府60件实事,以保证全市老百姓用药的安全有效。

今年第一季度,北京市药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部门的抽样检验。共抽验药品725批次,不合格10批次,不合格率为1.08%;另外各分局开展基础测试943批次。从抽验的结果分析,北京市药品质量情况总体良好。从存在质量问题的品种分类来看,一些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尚存在一定的问题,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10批次不合格药品中:

江西阳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10401的盐酸地尔硫卓片(30mg),性状和有关物质不合格。

天津飞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010904的盐酸四环素片(0.25g),溶出度不合格。

武汉金普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30101的抗病毒口服液(10ml),相对密度不合格。

邯郸市神农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020302的清眩片,性状不合格。

另有六件中药材在药品抽验中被判定不合格。

对公告中的不合格药品,我局将依据《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根据情况在本辖区内继续进行跟踪抽样检验。

今年,北京市药监局将改革药品抽验制度,建立“药品质量评价体系”,采取药品日常抽验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药品市场状况发布“药品质量综合指数”,继续定期公布药品质量公告和药品质量通报的结果,让市民及时了解假劣药品信息,加强社会舆论监督,确保首都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针对防治“非典”期间,市民用药量大而集中的特点,市药监局对全市305家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质量巡查,重点抽验了中药材和抗感冒用药,其结果也将在近期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