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查检中查获假药“克星喘咳王”胶囊。
该药为济南万家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规格为100粒/瓶,0.4g/粒,包装物为塑料瓶,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37023149,生产批号为:20051026,生产日期为:2005年11月2日,有效期止2008年11月2日,生产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169号;说明书正文背面印有该药介绍,在该介绍的文字中使用了“治愈率、总有效率”及“无任何毒副作用”等禁止使用语言。外包装及说明书上印刷的联系电话区号为0393,系河南省濮阳市电话号码。经网上查实该药纯为假药。
目前,该案正在深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