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8日,定西市药监局渭源县分局在渭源县会川镇某药店检查时发现其经营的药品“雄鹿丸”质量可疑,经与标示厂家山西省康威药业有限公司所在地山西省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侯马分局核查,证实该药品是盗用了该厂“锁阳固精丸”的药品批准文号和注册商标,属假冒药品。经初步调查会川镇某药店的负责人,该药品是从临洮县某药品超市购进。
4月27日,定西市药监局副局长陈奋旗带领渭源县分局和临洮县分局的执法人员,从临洮县某药品超市中查出了假药“雄鹿丸”的包装盒、宣传单和销售清单(共销售92小盒,每小盒销价10元),且提供的药品证明文件和生产企业证照全是伪造的。经调查该药品是一个叫雍某某的女人在三月初送的,当时送了100小盒,现已全部销完。在该药品超市负责人王某的配合下,执法人员找到了雍某某和其妹夫陈某某。起初,两人拒不交代假药来源,后在临洮县公安局的协助下,两人才交代出该假药是今年春节期间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的药品交流会上,从一个自称毛老板处以每小盒3元的价格购买了200多小盒带回试销的,在临洮县的多家零售药店以每小盒7元的价格批发,后来毛老板给他们邮寄了一些宣传材料,通过散发宣传单促销。根据线索,执法人员在临洮县的太石镇、中铺镇的3家药店共查出了30小盒假药雄鹿丸,其余均已销完。鉴于该案案情重大且复杂,假药来源又在外省,为了追根溯源,定西市药监局迅速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报了案情,并提供相关线索以便将此案一查到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之中。(定西市药监局供稿)(发布日期:200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