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分局执法人员在前不久的一次监督抽验中,对荣昌县佳盛药房峰高高佳连锁店所经营的“补肾丸(藏肾宝)”抽样送检,近日,市药检所已向荣昌分局发出撤检通知,理由是“本产品处方成分与质量标准不一致,经多次与有关单位联系,回电告之为假药”。对此,荣昌分局现已立案调查。
该药店所经营的“补肾丸(藏肾宝)”,标示生产单位为青海省柴达木高科药业有限公司,标示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63070186,批号20041008,规格9克×8丸/盒,有效期20061007。(发布尔日期:2005年4月21日)
重庆市荣昌分局执法人员在前不久的一次监督抽验中,对荣昌县佳盛药房峰高高佳连锁店所经营的“补肾丸(藏肾宝)”抽样送检,近日,市药检所已向荣昌分局发出撤检通知,理由是“本产品处方成分与质量标准不一致,经多次与有关单位联系,回电告之为假药”。对此,荣昌分局现已立案调查。
该药店所经营的“补肾丸(藏肾宝)”,标示生产单位为青海省柴达木高科药业有限公司,标示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63070186,批号20041008,规格9克×8丸/盒,有效期20061007。(发布尔日期:200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