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抽验计划,海南省药品检验所及各分所2004年下半年在全省范围内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部门进行抽查检验,现将结果予以公告。
其中抽验生产单位的药品203件,全部合格;抽验经营单位的药品881件,不合格61件;抽验使用单位的药品369件,不合格32件。
对公告中的不合格药品,各地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附件:海南省2004年下半年不合格药品报表Ⅰ、Ⅱ、Ⅲ、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抽验计划,海南省药品检验所及各分所2004年下半年在全省范围内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部门进行抽查检验,现将结果予以公告。
其中抽验生产单位的药品203件,全部合格;抽验经营单位的药品881件,不合格61件;抽验使用单位的药品369件,不合格32件。
对公告中的不合格药品,各地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附件:海南省2004年下半年不合格药品报表Ⅰ、Ⅱ、Ⅲ、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