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局在某医院门诊部查获标示为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罗尤淋 TM”的“消炎片”。
该“消炎片”在外包装上的功能主治项目中除了印有“详见说明书”字样外,倒也看不出多少破绽。而其随附的说明书上面竟然即印有“功能主治”又印有“适应症”,还罗列了许多细菌名称和炎症名称。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中药说明书上应当标明“功能与主治”项目,化学药品说明书上应当标明“适应症”项目,“消炎片”作为一种中成药,其说明书只需注明“功能与主治”。经查,该药说明书所标明的适应症、功能主治超出了规定范围。直属局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六项的规定,对其按假药予以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