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食品报讯 从2004年1月1日开始,越南降低了几乎所有对华农产品和水产品的出口关税。
根据财政部的一份减税清单,此前税率在30%~45%以上的对华出口产品的税率下调到20%;而税率为15%~30%的产品下调至10%。到2008年,越南将把484种对华出口产品的关税降为零,以履行其对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协议中所有相关承诺。越南财政部表示,越南降低对华农、水产品出口关税将大大促进越南对华出口。
根据中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文莱、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签署的这份协议,上述国家承诺从2004年1月1日起下调关税,到2006年降至零。越南拖后两年实现零关税,而老挝、柬埔寨和缅甸则从2006年开始降低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