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兆麟解读食疗养生

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时间
2011-05-18

本报记者 胡彬

食疗是中医养生的重要手段,历史不少医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在很多中医古籍中都有详细记载。在第三届地坛中医药健康文化节的百姓健康大讲堂上,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鲁兆麟为百姓解读食疗养生。

食疗养生源远流长

鲁兆麟介绍,在中医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众医家积累了很多的食疗养生经验。金元四大医家之一的张从正,一生善长祛邪,他主张人身气血以流通为贵,主张药补不如食补,强调“治病当用药攻,养生当用食补”。孟诜的《食疗本草》、王孟英的《随息居饮食谱》、忽思慧的《饮膳正要》、朱橚的《救荒本草》中,都对食疗养生有所记载。此外,唐代孙思邈《千金要方》中专列“食治篇”,宋代陈直的《养老奉亲书》、高濓的《遵生八笺》,都记录有药膳食疗的配方。

中医对食物的认识和药物一样,都讲究性味归经:四性有寒、热、温、凉的不同,五味有酸、苦、甘、辛、咸的区别。在《黄帝内经》中就有:“酸入肝、辛入肺、苦入心、咸入肾、甘入脾”的“五入”理论。鲁兆麟总结,中医的食疗是以食物的性味组合来调整人体的不同状态,从而达到治病的目的。其原则就是“辨证施食”,即根据每个人的具体身体情况,选用适合自己的饮食。中医食疗的基本法则是:“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虚者补之”、“实者泻之”。因此,服用哪些食物对健康有益,是要经过一个辨识过程。

中国老百姓最关心的莫过于自己和家人的衣、食、住、行,其中“食”更是被人们关注,因为它是维系生命和健康的最基本保证。所以,提高对食物的认知与要求也是必然的现象。正是因为有这种需求的存在,现在,市场上出现了一些药膳餐厅、饭店等。这类菜肴名称繁多,但适应范围过大,有的甚至都没有对其适应范围进行说明,更没有中医食疗方面的研究者给就餐的百姓作参谋,使就餐者不知如何选择适合自己身体状态的菜谱。鲁兆麟认为,现在开设的种种所谓“药膳食疗餐饮”,都缺乏这方面考虑。有鉴于此,他奉劝那些喜欢食用药膳的人,千万不要不加判断地随便乱用。

药膳不可盲目食用

我们都知道,药物与食物都有一定的共性,古人用阴阳五行理论来阐述药物与食物的特性与作用,因此可以认为在中医的理论中,对食物的认知也与中药的认知是一致的。《食疗本草》就是一部非常有名的、专门介绍食物的功效与应用的著作。正是以上种种,让人意识到,药食非儿戏,对于食物同样需要注意适当选择与适度应用问题。

民间有一句话,叫作“是药三分毒”,也就是说,药物是不能随便服用的,如果不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而服用,不仅不会对健康有益,反而有害。即说药物在应用不适当的时候,会对人体的健康不利,这就是中药的“毒”。并非每一味中药只要使用就一定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它更多的是强调药物对人体整体状态的不对应性。

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说,“是食三分毒”呢?我们都知道,食物是无毒的,但并不等于无害,比如每个人的食量是不同的,过量饮食就会导致人体的不适,或者说不适当的饮食是很多种疾病产生的主要原因,这已经是医生与广大群众的共识。

鲁兆麟教授举了这样一些例子:白糖和红糖,虽同属糖类,但寒热属性不同,白糖性凉而红糖性温,故妇女痛经时服用姜糖水时要用红糖,而如果上火喉咙痛时,可以用绿茶加冰糖饮用。梨和橘子都属于水果,梨属于寒性,体质偏寒的人就不宜多吃,吃多了以后,往往出现大便溏泻等不适症状,而容易上火的人,又不宜吃过多的橘子,当吃了过多的橘子后,又容易口舌生疮。再如一个已经上火的人,天天吃辣椒,几天以后其上火现象就加重,辣椒属于食物调料的一种,但对于某些体质的人就不宜多吃,多吃也有副作用,这正是中医所说的“毒”,也正是药膳不可盲目食用的原因所在。

中医强调要辨证论治、辨证用药,中药不可滥用,同样药膳不可乱食。在有足够专业知识的情况下,充分了解自己身体状况的情况下,有目的有选择地食用药膳对于改善健康状态有一定的帮助。而盲目的、不科学地食用,很可能起不到预想的作用,甚至与本意南辕北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