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地域性特征探讨

时间
2008-12-09

中药疗效的地域性

中医理论强调天人合一,说明人与地域内自然环境和谐统一,进一步讲人与地域内动植物间也应存在和谐统一。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从一个方面反映了人、地域生物种间的相互依存关系。也可以说,在一定地域内入与物种间存在相互适应性。

从人与物种相互适应共存而言,中药大多数可能更适合于中华大地上的多种民族。物种变异、成分的消长变化能随着中华民族的繁衍生长需求而变化。在人与诸物种共存共生的基础上,前人汇总创建的中医理论体系,得以保护中华民族的腱康成长。

藏医药、蒙医药等地方民族传统医药可以说也是在地域物种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国外民族医药也是在地域物种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对当地人群存在适应性。

现代研究表明,同一种药物,在同一剂量下。对一个种族有效,对另一个种族作用则可能较弱,甚至于无效;也有可能,对一个种族有效,对另一个种族会产生毒副作用。因此,同一种药物,只有在不同种族间出现相似的敏感性,相似的生理活性,并在出现相似的症状时才有可能显现出相似的临床疗效。中药的应用也会如此。中医辨证论治,个体给药,可以说是给一个特定时期、特定地点、特定社会生活阶层、特定体质、年龄、性别的特定种族个体给特定的药方。在不同种族间,因以上多种差异,理论上。同一疾病的中医症候可能是难以完全一致的,从而使中医辨证施治下的中药应用也是难以一致的。反过来讲,相同中药的疗效在不同地域的人群间是难以一致的。

不同种族对地域外的外来物种的生理病理适应性会存在差异。在中医几千年的发展中,只有生理活性明确,具有明显临床疗效的番泻叶、乳香、没药、血竭等为数不多的品种得以引进并长期应用。按理而言,中医能吸收地域外的一种天然药物,就不会排斥地域外的其他物种,那么现今存在的外来品种就不会只有现在的少数品种。中药对外国人而言也是外来物种,外国人对中药的生理病理适应性估计也将会存在差异。

中医药得以在东亚及东南亚,特别是在日本、韩国传播,虽然与有相似的传统文化渊源有关,但更有可能与相似的生活历史背景、种族特性有关,从而与中药能产生相似的疗效有关。

传统医药是各国传统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常常带有很深的人文地域习俗以及历史的色彩。因而,在20世纪70年代逐步形成了专门研究传统药物的传统药物学。中医药作为一种传统医药,作为一种传统文化、一种地域文化在走向世界的过程中,因各国发展历史、地理环境、种族、饮食等诸多方面的不同而造成的营养状况、身体素质、地域疾病的不同,难免会受到地域的阻碍和限制。只有充分认识到适种内在原因,才能制订出适合中医药特点的对外政策。才能清醒地认识到中医药走出国门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摘自《中国医药报》文/常明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