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怀孕之后,母体因病服用的药物通过机体吸收后,既可对孕妇本人发挥作用,又可通过胎盘输送给胎儿。适用于成人治疗的药物浓度显然会给胎儿带来毒副作用,严重的还会使胎儿流产、畸形或患上某些先天性疾病,从而造成终生遗憾。
孕妇在怀孕的前3个月和分娩前3个月,用药特别要注意。在受精卵形成后的最初3个月,此时胎儿的各个器官、系统尚未完全形成,最易受药物毒害,而造成畸胎。在这期间如孕妇服用抗肿瘤药,会引起胎儿限、面及脑部畸形,生出无脑、脑积木或腭裂的胎儿;雄激素可引起女胎男化,反之雌激素会使男胎女化,水杨酸、毒扁豆碱、毛果荟香碱可引起胎儿骨胳系统畸形.等等。
在分娩前3个月.孕妇若用药不当.会影响胎儿安全。在此期间如孕妇应用安眠药、吗啡、度冷丁等.药物通过胜盘传给胎儿,从而抑制胎儿的呼吸中枢,引起新生儿窒息死亡;口服大剂量氯霉素,可发生“灰婴综合症”等。
十月怀胎期间,孕妇如服用麦角制剂、奎宁、催产素、脑垂体后叶素、益母草等药物,会引起子宫收缩,导致胎儿流产或早产。
泻药、利尿药和一些具有强烈刺激性的药物能引起孕妇盆腔出血,子宫收缩.孕妇应禁用。
有些药物会给胎儿带来严重不良反应、孕妇用药时必须注意。如孕妇连续多次注射氨基糖式类药物(链霉素、卡那霉紊等),可使胎儿形成先天性耳聋;孕妇服用磺胺类药物.可引起胎儿溶血症;四环素、土霉素、强力霉素等可使胎儿乳齿发黄、发脆,抑制胎儿骨胳生长,甚至会形成短肢畸胎。
一些中药也具有较强的毒性,会给孕妇和胎入带来损害,如斑蟊、商陆、半夏等;或具逐瘀活血功效,易致胎儿流产、早产,如桃仁、麝香、红花等;或具泻下滑利功用。如黑白丑、芒硝、甘遂等;孕妇宜忌用或慎用。
在哺乳期间,母体吸收的药物可通过乳汁而作用于小人,引起各种毒副反应。如氯霉素可引起新生儿白细胞数量下降,并抑制骨髓生长,甚至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四环素类可引起婴儿牙齿着色;呋喃妥因可使婴儿产生末梢性神经炎;磺胺类药物可使少数婴儿发生溶血性贫血;一些抗代谢、抗甲状腺药可抑制新生入细胞代谢。使白细胞下降.并影响其甲状腺的发育、形成弱智、矮小儿童;口服避孕药可使乳汁减少及男性胎儿发生乳房增大现象。
一般说来,孕产妇用药量越大,服药时间越长,而且多用注射剂,那么药物对胎儿影响越大,毒性越烈,后果越严重。
所以,孕产妇的用药必须谨慎、合理,尽量少用、不用药。必须用药时、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切不可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