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混食的肉类食物

时间
2008-04-02

[肉类]

猪肉:忌与鹌鹑同食,同食会使人面黑;忌与鸽肉、鲫鱼、虾同食,同食会使人滞气;忌与英麦同食,同食令人落毛发;忌与菱角、黄豆、威菜同食;忌与桔梗、乌梅、百合、巴豆、大黄、黄连、苍术同食。

猪脑髓:忌与酒、盐同食,如同食会影响男子性功能。其胆固醇含量为猪身之最,故高血压、冠心病、肾炎、高血脂、动脉硬化等患者均应忌食。

猪肝:忌与养麦、黄豆、豆腐同食,同食后易发病疾;忌与鱼肉同食,否则会伤神。

猪血:忌与黄豆同食,同食会使人气滞;忌地黄、何首乌。

猪肺:不宜与白花菜和馆糖同食。

猪油:忌与梅子同食。

牛肉:不可与鱼肉一同烹调;不可与栗子同食;不可与黍米同食;忌与蜜同食。

羊肉:不可与南瓜同食;忌与豆浆、乔麦粉、乳酪同食;忌与梅干菜、赤豆同食;忌铜、丹砂。与西瓜不能合并多吃。

羊肝:不宜与梅子、小豆、生椒、苫苟等同用。

狗肉:忌与绿豆、杏仁、菱角、鲤鱼、泥掀同食,狗肉食后忌用茶。

鸭肉:忌木耳、胡桃,不宜与鳖肉同食。

鹅肉:忌与鸭梨同食。

驴肉:忌与猪肉同食,否则易致腹泻。

马肉:忌与大米(梗米)同食;忌生姜、苍耳。

免肉:不能与姜同煮。忌鸡肉、小白菜、水獭肉、芥末、橘皮,兔脑能催生,滑胎孕妇忌服。

鹧鸪肉:忌与竹笋同食。

鸡肉:不可与葱、葫蒜、芥子同食;不可与獭肉、兔肉同食;不可与糯米同食。老鸡鸡头不能吃,因鸡的毒素滞留在脑细胞内。

龟肉:不可与猪肉、苋菜、瓜菜同食。

鳖肉:不可与鸡肉、鸭肉、兔肉、苋菜同食。

蛙肉:不宜用辛辣脂油煎食。

[鱼类]

鳝鱼:忌狗肉;忌荆芥,同食会令人吐血。青色鳝鱼有毒,黄色鳝鱼无毒,有毒鳝每次食用250克有致死危险。

鲤鱼:忌朱砂、狗肉;忌葵菜。

鲫鱼:忌芥菜,与其同食会发生水肿;忌猪肝;忌山药、厚朴、麦冬、甘草。

青鱼:忌用牛羊油煎炸,不可与荆芥、白术、苍术同用。

鲶鱼:忌与牛肝同食;忌用牛羊油煎炸;不可与荆芥同用。

带鱼:平鱼、银鱼、黄花鱼忌用牛羊油煎炸,不可与荆芥同用。

水鱼:不可与觅菜、鸡蛋同食。

鱼鳔:食欲不振和痰湿盛者忌用。

海鳗鱼:不可与白果、甘草同食。

鳗鲡:忌与银杏同食。

泥鳅:忌狗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