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患感冒,但人们对待感冒药的态度却大不一样。有些人在感冒好后,症状已经消失的情况下,也习惯性多吃一到两次药,用他们的话说,这是巩固疗效,避免感冒“去而复返”;而另一些人却在病情刚刚好转的时候就停药了,他们的观点是:是药三分毒,能少吃药就少吃。到底哪种做法是正确的呢?
空军总医院药剂科副主任药师王幼珍说,就普通感冒而言,一般都是由病毒引起的。病程一般5~7天,若合并细菌感染症状持续,病程就可能延长。属后者就要加服抗生素,而且服药时间不能短。但有的病人一见病情好转就立即停药,害怕药物有副作用,“见好就收”,这是不可取的。虽然表面上看,症状缓解了,但此时如果不继续用药,体内那些没有被杀死的细菌就会起死回生。这时,不但可能导致细菌耐药,还会使并发症加重。
对于那些感冒已经康复、还继续吃药的病人,王大夫的观点是,因感冒的自然病程一般在7天左右,通常感冒用药5~7天即可,抗生素类药一般用药5天左右。例如,某种药物的用药疗程规定是5天,5天的用药剂量就已经达到了要求,而且药物在体内也已经起到杀菌的作用,如果这时继续吃药,就等于加大了用药的剂量,往往会把体内正常的细菌也给杀灭,反而会引起毒副作用,像这样巩固治疗效果的做法也是不科学的。
所以,在头痛、流涕、咳嗽症状完全消除,体温恢复正常后,就应该停服感冒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