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不是谁都能煎

时间
2008-12-02

为保障市民用药安全,大连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专门出台了中药代煎监管系列文件,引导中药代煎服务逐步走向规范。

据悉,由药店和医疗机构提供的中药代煎服务为消费者提供了方便,但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规范和操作流程,因代煎中药质量不一或发错药品而造成的纠纷时有发生。此次开发区药监部门将中药代煎分成中药处方登记、委托与受委托方签订质量协议、煎药操作和药品分发4个环节加以监管,并为每个环节设计了详细的记录和表格,免费发放给各有关单位。在处方登记环节,药监部门要求提供服务的单位详细登记患者姓名和联系方式,并对处方进行编号;其次,委托方与受委托方须签订质量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药监部门还要求受委托方按照GMP标准进行煎药操作,详细记录生产中的各种操作参数,并配备专人复核,防止错煎、漏煎或不按操作规程煎药,保证药品质量;在药品发放环节,发药人要仔细核对药品标签和处方编号,防止错发药品,并为患者提供用药指导,发药人和领药人均需签字备查。

同时,药监部门对提供中药代煎服务的单位进行备案管理,要求其上报专业技术人员、煎药操作人员基本情况以及煎药场地、设备、包装和中药材(饮片)来源等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禁止其开设中药代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