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实现中药材的规范化发展,按照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的要求,吉林省启动了人参、西洋参、五味子、黄芪、林蛙、梅花鹿、甘草、北柴胡、细辛、淫羊藿、龙胆草、平贝母、穿龙薯蓣、防风、刺五加、返魂草等16个品种共26个无公害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几年来,全省上下中药材规范化生产意识得到普遍提高,规范化生产开发取得实质性进展。首批建设的10个品种的无公害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共建立规范化示范区10余万亩,拉动地方科技投入1500万元,累计创直接经济效益2亿元。一部分野生抚育基地还改掠夺式采收为人工护育可持续开发模式,实现了经济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吉林省在推进中药材GAP工作的过程中,重点抓了以下4项工作:
中药材规范化知识的普及工作。通过召开省中药材GAP培训班和工作会议等形式,更好地宣传和落实GAP。几年来累计培训各类人员3万人(次),发放资料12000余册,为GAP的贯彻实施奠定了人才基础。
中药材GAP关键共性技术的攻关工作。通过整合全省的科研力量,组建了中药材种植(养殖)技术研究室,统筹全省中药材科研工作。近三年来,围绕首批建立基地的10个品种,先后在育种、规范化栽培技术、产地加工和饮片标准等关键环节启动了一批重点科技攻关项目,投入科研经费800多万元,大幅度提高了全省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开发的技术水平,在种源鉴定、良种繁育、野生资源保护与开发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形成了主要道地中药材规范化生产技术体系。
探索并确定了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经营模式。该省于2000年启动了人参等10个品种的13个省级无公害中药材规范化生产技术示范基地,3年来共建立规范化示范区10余万亩,超合同指标20倍,累计辐射带动周边22万亩药材规范化生产,现已初步形成了全省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的示范体系。根据基地建设的实践,该省总结出发展规范化中药材生产必须改变目前以农户分散经营为主体的中药材生产开发模式,积极鼓励和大力推广“以企业为主体直接经营”的中药材开发与生产模式,并在生产实际中得到了较好的验证。
将中药材GAP与饮片生产统筹考虑,启动饮片研究项目。虽然中药饮片加工并不属于GAP范畴,但吉林省在国家即将实施批准文号管理中药饮片的新形势下,为了抢占先机,将中药材GAP与规范化饮片生产统筹考虑,协调运作,启动了“龙胆草等10种中药材饮片加工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为抢注国家饮片生产批号奠定了基础。同时为了进一步完善首批基地的建设成果,保持基地建设工作的连续性,在示范基地建设的基础上选择条件相对成熟的GAP基地,认真做好中药材GAP基地认证的各项基础性工作,准备迎接国家GAP基地认证验收。(鲍成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