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灵巧)经过医学、社会学、法学等专家数十次论证、20次修改,《北京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9月12日正式向社会公布。该预案特别规定了对非典疫情控制实行3个级别预警和3个级别应急响应。
根据此预案,周边地区出现疫情或本市出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且有增加趋势,经专家预警委员会研究确定为三级疫情;本市出现6例以上(含6例)临床诊断病例,且出现3个以上(含3个)疫点,有在本市传播的趋势,经专家预警委员会研究确定为二级疫情;本市出现30例以上(含30例)临床诊断病例,或30例以下且有5个以上(含5个)疫点暴发,有较明显的流行趋势,经专家预警委员会研究确定为一级疫情。进入3个不同级别的非典预警与响应的程序是,北京市CDC(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非典专家预警委员会作出某个级别疫情预警后,经市卫生局报请市政府和市防治非典联合工作小组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不同级别预警所对应启动的应急响应,在组织领导体系、所调集的医疗卫生资源、所采用的防控措施以及防控所涉及范围等方面都有一整套相应的规定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