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3]9号)精神,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单位遴选推荐的基础上,经我委组织的笔试与面试,最后确定赵吉平等200人为“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石建华等15人为“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立项不资助培养对象,现予公布。
本项目的学习周期为三年,进岗时间由我委另行统一安排。立项不资助人员的专项补助经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关单位自行安排解决。
附件1: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入选人员名单(下载)
附件2: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立项不资助人员名单(下载)二○○三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