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监局建立药学技术人员数据库

时间
2003-08-13

新华社8月7日电 近日,广东省药监局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对所有药学技术人员进行在册登记,药学技术人员只能在一家单位任职;并且成立统一数据库,向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将堵死药师“走穴”的路子。

据了解,根据零售药店的有关管理规定,所有零售药店都必须配备一名驻店药师以上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但市民往往在药店买药时发现,值班人员除了推销药店的药品外,对这些药品知识掌握得相当有限。

据广东省药监局介绍,药品经营企业特别是零售药店的药师在册不在岗情况时有发生,虽历经多番整治仍有反复。有的零售药店聘请的药师同时“供职”于多家零售药店,有的甚至是药品生产企业或医疗机构的从业人员,仅在零售药店“挂名”而已,根本无法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药学服务。

为了强化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监管,广东省药监局近日发出《关于建立广东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信用档案的通知》,要求省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在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在册登记。各单位药学技术人员都必须如实填报《广东省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在岗情况登记表》和《广东省医药行业职业资格人员在岗情况登记表》,内容包括专业、学历、职务(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类别、资格证书号码等。各市对药学技术人员原始资料进行收集、录入和汇总,形成全省的数据库。

根据要求,药学技术人员已经在一个单位供职的,不能同时出现在另一单位员工名单上。药学技术人员发生工作单位变动的,随时更新其注册、流动情况,这样就可以有效避免药学技术人员“多头任职”。而且,该数据库还推出公众查询系统,公众可以查询各单位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记录、从业记录和信用记录,让所有在册的药学技术人员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广东省药监局表示,此举可望促使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自律和自觉提高专业素养,逐步解决药品经营企业药师在册不在岗的老大难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用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