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你选择“人流”或“药流”

时间
2003-10-15

生育期妇女,若平时月经周期规律,一旦月经过期5~10日以上不来,应疑为早孕。此时应去医院化验检查,若确认为怀孕,而又暂时不想要孩子的话,就要终止妊娠。过去终止早孕的主要方式是采用人工流产术,而近年来,药物流产也已在临床得到了广泛应用。所以,现在要终止早孕的妇女面临选择何种方式流产的问题。

停经35~49天,年龄在40岁以下的早孕者,可选择药物流产。但有以下情况者不能采用这一方法:在某些疾病的急性期,患有生殖器官炎症、肾上腺疾患、与甾体激素有关的肿瘤、某些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时。药物流产目前较多采用的方法是在医生的指导下,第一、二天在家中服药,第三天在医院门诊服药,并观察6小时至胎囊排出。一般在服药后前两天病人无反应或有轻微的腹痛、恶心、出血等。第三次服药后,一般胎囊可排出。若6小时内胎囊未排出,可在院外自行观察,有排出物后送交医生检查。若1周内未见胎囊排出者,行B超检查,仍有胎囊在宫腔内未变形,则属药流失败,宜行手术清除。药物流产失败率大约在5%~10%左右。另外,药物流产有时可致阴道淋漓出血,甚至出现失血性休克,故必须在具备刮宫、输血、输液等抢救条件的医院进行。

人流术是大家较为熟悉的,凡妊娠10周以内者,都可在门诊人流室手术,不必住院(其最佳时间应在孕50~60天为最好)。人流术前应空腹,术后1个月内禁止同房。

无论采取什么方式终止妊娠,都是避孕失败的补救措施,对健康都有一定的损害。所以,育龄妇女暂时不想要孩子的,应积极做好避孕,提防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