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标志八月问世

时间
2003-10-15

从8月1日开始,消费者就可以在市场上看到不少食品上贴有“QS”和“质量安全”的标志。这种标志的主色调为蓝色,字母“Q”与“质量安全”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据国家质检总局有关人士介绍说,这就是我国开始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后的一项重要措施。凡加贴或印有“QS”标志的食品,即意味着符合了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消费者可以放心食用。随着这一制度的深入实施,今后只有贴(印)“QS”标志的食品才能在市场上销售,凡没有该标志的食品将被一律清理出局。

食物中毒每年约有2万~4万人

根据统计的数字看,中国每年食物中毒报告案例约为2万~4万人,但这尚不到实际发生数的1/10。近几年来,一方面国内市场上毒米、毒面、毒油事件频频“东窗事发”,另一方面,国际市场上针对我国食品安全的事件也没有中断,中国农产品、食品的出口因卫生问题接连被亮起红灯。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人士介绍说,2001年,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全国质检系统的执法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全国范围内对生产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米、面、油、酱油、醋等5类食品的60余万家企业开展了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专项调查和国家监督抽查(简称“两查”)。“两查”结果表明,5类食品的平均合格率仅为59.9%,在60多万家生产企业中,近2/3的企业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基本生产条件,4/5的企业不具备成品检验能力或产品出厂不检验。绝大多数生产企业规模很小,基本属于家庭作坊式的厂点,根本不具备生产合格食品的工艺、设备和条件;很多企业不按标准组织生产,管理混乱;少数企业见利忘义,违法生产假冒伪劣食品。

制定食品市场准入制

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已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为此,国家质检总局从2002年7月开始,按照事前审查与事后监督相结合、分类管理和分步实施等原则,经过近一年的研究准备,建立了一套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与此同时,全国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全国生产肉制品、奶制品、调味品、茶叶、饮料等新5类食品的企业也进行了普查,全面掌握了新5类食品全国生产企业的基本条件。

自2003年8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启动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并开始实施。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说,从8月1日开始,凡在我国境内从事米、面、油、酱油、醋生产加工的企业,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和未经检验合格而加贴(印)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这五类产品,将不得出厂,不得在市场上销售。

质检总局重奖举报人

为了确保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日前表示,今年质检工作将以保障人们生命健康安全为主题,抓重点、抓关键、抓机制。对涉及健康、安全、卫生、环保的产品实施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继续实施米、面、油、酱油、醋市场准入制度的同时,还将对肉制品、奶制品、调味品、茶叶、饮料、罐头、方便食品、速冻食品、冷冻饮品、膨化食品10类食品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蒲长城说,对食品、农药、土炼油等10种涉及健康安全的产品,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遏制假冒伪劣泛滥猖獗势头;加大国家监督抽查力度,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查结果,曝光劣质产品和生产企业并责令整改。蒲长城表示,凡向质检部门提供制假售假重大线索、列为挂牌督办案件的,受理查办单位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重奖举报人。

据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江苏等已开通12365特种服务电话的12省市消费者,发现生产、加工、销售、藏匿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活动时,可通过该电话向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质检部门举报。

举报情况经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机关查证属实后,将根据财政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举报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规定,确定举报人立功等级,依据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货值大小,一次性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