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流浸膏剂与浸膏剂

(一)定义1、流浸膏剂与浸膏剂系指药材用适宜的溶剂浸出有效成分,蒸支部分或全部溶剂,调整浓度至规定标准而制成的制剂。

(二)国家标准有关规定流浸豪剂在生产与储藏期间均应符合下列有关规定。

1.除另有规定外,流浸膏剂每1ml相当于原药材1g。

2.除另有规定外,流浸膏用渗漉法制备,亦可用浸膏剂和加规定溶剂稀释制成。渗漉法的要点如下。

(1)根据药材的性质,可选用圆柱形或圆锥形的渗漉器。

(2)药材须适当粉碎后,加规定的溶剂均匀湿润,密闭放置一定时间,再装入渗漉器内。

(3)药材装入渗漉器时均匀,松紧一致。加入溶剂时应最大限度地排出药材间隙中的空气,溶剂应高出药材面,放置适当时间,然后渗漉。

(4)渗漉速度应符合各流浸膏项下的规定。

(5)收集药材量85%的初漉液另器保存,续漉液经低温浓缩后与初漉液合并,调整至规定标准,静置,取上清液分装。

3.流浸豪久置产生沉淀时,在乙醇和有效成分含量符合各该药品项下规定的情况下,可滤过除去沉淀。

4.流浸膏剂应置遮光容器内密封,在阴凉处储存。

(三)浸膏剂国家标准有关规定浸膏剂在生产与储藏期间均应符合下列有关规定。

1.除另有规定外,流浸膏每1g相当于原药材2-5g。

2.除另有规定外,流浸膏用煎煮法或漉法制备,全部煎煮液或渗漉液应低漫浓缩至稠膏状,加衡释或继续浓缩至规定的标准。

3.浸膏剂应置遮光容器内密闭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