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良反应
(1)抑制骨髓:对骨髓造血功能的抑制是最重要的毒性反应,可分为以下两类:
1)可逆性抑制:主要影响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的形成,例如在用药过程中可引起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粒细胞缺乏症,这些变化多在长期或多次用药过程中发生,其发生率约占用药者1/5000~1/10万。
2)不可逆性抑制:如再生障碍性贫血,极少见,发生晚,但死亡率高,应警惕。这种毒性反应与剂量无明显关系,可能是一种变态反应。
(2)灰婴综合征:在早产儿和新生儿,氯霉素每日用药量若大于100mg/kg时,往往出现腹胀、呕吐、呼吸不规则、进行性面色苍白、紫绀、循环衰竭等症状,一般称为灰婴综合征。
(3)胃肠道、口腔、肛门及生殖器等症状:胃肠道反应主要有腹胀、腹泻、食欲减退及恶心、口腔症状如粘膜充血、疼痛、糜烂、口角炎和舌炎等,与维生素B族缺乏,特别是核黄素缺乏症状相似。少数患者有肛门裂,并有浆液性渗出。女性患者偶见阴道炎等。停药后这些症状迅速消失。偶见腹泻持续数周之久。
(4)过敏反应:引起的过敏反应较不见,但也可引起皮疹(水疱型、斑丘疹型,荨麻疹、麻疹样皮疹、过敏性紫癜等)、日光皮炎、血管神经性水肿等。皮疹一般较轻,停药后可迅速消退。文献中报道因应用本品而致过敏性休克者要获恢复。
(5)二重感染:应用本品可使体内敏感菌株消灭,耐药菌株趁机繁殖而引起二重感染,但不如四环素族严重,有和病人出现显著的临床症状。
(6)其他:可引起视神经炎、视力障碍,多发性神经炎、神经性耳聋以及严重失眠。有时发生中毒性精神病,主要表现为幻视、幻听、定向力丧失、精神失常等。老年及女性患者发生率较高,常在用药3~5日后发生,停药后2~3日逐渐消失。在用药过程中还可能出现黄疸,肝、脂肪浸润甚至急性肝坏死,多在肝脏已有一定病变的基础上发生。
2.相互作用最好单独静脉滴注,忌与氢化可的松并用。巴比妥类药物有降低本品和血浓度及治疗性作用,故两者不宜并用。有人认为与红霉素、四环素、土霉素、氨化可的松等酸伍可使效价减低,与万古霉素、卡那霉素、磺胺嘧啶钠,能量合剂等亦属配伍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