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肉毒梭菌

肉毒棱菌(Cl.botulinum)为腐物寄生菌,广泛分布于土壤和动物粪便中。革兰氏阳性粗大杆菌。单独或成双排列,有时可见短链状。有周身鞭毛,无荚膜。芽胞椭圆形,大于菌体,位于次极端,使菌体似网球拍状,芽胞抵抗力甚强。严格厌氧,在普通琼脂培养基上形成直径3~5mm不规则的菌落,血液琼脂平板上有β溶血。能消化肉渣,使之变黑,有腐败恶臭。分解葡萄糖、麦芽糖及果糖,产酸产气。液化明胶,产生HzS,不形成吲哚。

肉毒梭菌的外毒素是已知毒素中最强的一种,它比氰化钾毒力还大一万倍,人服0.1微克即可致命,纯化的肉毒毒素1mg能杀死2亿只小鼠。与典型的外毒素不同,并非由生活的细菌释放,而是在细菌细胞内产生无毒的前体毒素,待细菌死亡自溶后游离出来,经肠道中的胰蛋白酶或细菌产生的蛋白激酶作用后方具有毒性,且能抵抗胃酸和消化酶的破坏。根据毒素抗原性不同,可分为A~G个型。其中主要引起人类食物中毒的为A、B、E型。各型之间抗原性不同,其毒性只能被相应的抗毒素所中和。内毒毒素是一种嗜神经毒素,经肠道吸收后进入血液,作用于脑神经核、神经接头处以及植物神经末梢,阻止乙酰胆碱的释放。妨碍神经冲动的传导而引起肌肉松驰性麻痹。肉毒中毒的发生,主要由于豆类、肉类、腊肠及罐头食品等被肉毒梭菌或芽胞污染,在厌氧条件下繁殖产生外毒素,被人食入所引起。表现为全身无力、视力模糊不清、吞咽及呼吸困难,严重者可因呼吸衰竭或心力衰竭而死亡。因毒素不直接刺激肠粘膜,故无明显的消化道症状。

婴儿肉毒病是由于婴儿肠道内缺乏能拮抗肉毒梭菌的正常菌群,食用被肉毒梭菌污染的食品后,芽胞在这情况下定居于盲肠,繁殖产生毒素引起的感染性中毒。表现为便秘、吮乳无力、吞咽困难,眼睑下垂,全身矶张力减退。严重者因呼吸肌麻痹而造成婴儿猝死。主要见于一岁以下儿童。

诊断的依据主要是检测毒素,标本为食品、病人粪便或血清,用已知抗肉毒血清在小白鼠体内作中和试验,或用反向间接血凝试验。

预防的原则是加强食品卫生的管理,多价抗毒素血清可作紧急预防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