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砂

味甘。性微寒。无毒。禀地二之火气以生。兼得天七之气以成。降也。阳中阴也。恶磁石。畏咸水。忌一切血。

【主治】主身体五脏百病。养精神。安魂魄。益气。明目。杀精魅邪恶鬼。久服通神明。

(肉。并【归经】入心经。为安神定魄之品。(兼泻剂心经血分主药)【前论】东垣曰。丹砂纯阴。纳浮溜之火而安神明。凡心热者。非此不能除。海藏曰。

同脾。同南星、川乌等祛风。可以明目。可以安胎。可以解毒。可以发汗。随佐使而见功。

【禁忌】寇氏曰。朱砂但宜生使。火炼则有毒。若饵服。常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