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遮盖法
是检查眼外肌功能是否正常或平衡的一种方法。只能定性,不能定量。一般可以查出具有5度以上的隐斜视或斜视。
检查方法有两眼交替遮盖法及单眼遮盖法。先作两眼交替遮盖法,如果查出有眼位不正现象,再作单眼遮盖法。
1.两眼交替遮盖法:让被检者面对光亮处,两眼注视远处(五米外)或近处(33cmm)目标。先观察双眼位置是否平衡,然后用一不透光的遮眼器或手掌反复交替遮断左、右眼的视线。使被检者两眼没有同时注视的机会,观察在轮换遮盖的瞬间,去掉遮盖的眼球有无转动现象。
判断
正位者:换遮他眼时,去除遮盖的眼不转动,被遮盖眼也不见眼球偏斜。
斜视者:换遮他眼时,去掉遮盖的眼球立即从偏斜位置向前方注视目标方向转动,而被遮眼则偏斜。
2.单眼遮盖法:受检查者两眼注视远处(五米处)或近处(33cm)目标,用遮眼器或手于一眼前反复遮盖与除去(另眼始终不加遮盖),观察两眼是否转动,然后用同法检查另眼。
判断
隐斜视:未遮眼始终固视目标不动,另眼遮盖时偏斜,去遮时又能转至注视目标位置,向内转动者为外隐斜,向外转动者为内隐斜,向下方转动者为上隐斜。
共转性斜视:
(1)单眼性斜视:假设右眼为单眼性斜视。遮盖右眼让左眼注视目标时右眼偏斜,去除右眼遮盖时,两眼均在原位不动。反之遮盖左眼(正位眼),让右眼注视目标时,则左眼偏斜;但当去掉左眼遮盖时,左眼立即恢复原来注视位置,而右眼则偏向斜视方向,出现两眼均有转动。
(2)交替性斜视:遮盖右眼嘱左眼注视目标,或遮盖左眼嘱右眼注视目标,当去掉遮盖时,两眼均保持原位不转动。
(二)角膜映光法(Hirschbeng法)
是一个检查显性共转性斜视的粗略方法,比较适用于幼儿及弱视、或不能进行详细检查的患者。
方法:在受检者正前方33cm处置一灯光,嘱注视之。如角膜光反射点位于两眼瞳孔正正央则为正位眼;如果角膜光反射出现于一眼瞳孔正中央,而另眼在瞳孔缘,则偏斜约10~15度;在角膜缘上,则偏斜约45度;在角膜中心与角膜缘之间的中点处,则斜视度约为25度。(注:每偏斜1mm约相当于斜视弧7~7.5度)。(图2--21)
图2-21 角膜光反射点偏离距与斜视之关系
(三)视野计法
用于检查显性斜视的斜视角,检查时按视野检查法将受检者头部固定于颏架上,检查视远斜视角时,斜视眼正对视野计弧的中心点处,使健眼注视正前方5米处目标;检查视近斜视角时,双眼连线的中点(即鼻根部)正对视野计弧中心点处,健眼则注视视野弧上中央零度处目标点,然后以手电筒或烛光在视野计上往返移动,检者也随灯光移动,使检者的眼、灯光、受检者的眼保持在同一直线上,当灯光映在斜视眼瞳孔中央时,记录灯光在视野计上的刻度,即为斜视的度数。(图2--22)
图2-22 视野计测量斜视角法
(四)马多克(Maddox)杆检查法
主要用于检查隐性斜视。马多克杆(简称马氏杆)由多根小玻璃杆彼此平行排列构成,由于柱状透镜具有与其轴平行的光线通过不屈折,与轴垂直光线屈折的性质,因之通过马氏杆看光源(点状),成为一条与柱镜轴垂直的光条。
检查在暗室进行,嘱受检者注视5米处一灯光。
1.检查水平方向眼位时,在一眼前戴一水平放置的马氏杆,如受检者所见垂直光条穿过灯光,则无水平方向之斜位;如果垂直光条偏于灯光的一侧,则有水平方向之隐斜视。垂直光条在戴马氏杆眼的同一侧(右眼戴马氏杆,光条在光的右侧)时内隐斜;垂直光条在对侧(右眼戴马氏杆,光条在灯光的左侧)是为外隐斜。(图2--23、24)
图2-23 马氏杆
图2-24 马氏杆
检查结果(马氏杆置右眼前)
2.检查垂直眼位方向时,右眼前戴一垂直放置的马氏杆,如受检者所见水平光条穿过灯光点,则无垂直方向的斜视。如水平光条偏于灯光的上或下,则有垂直方向的隐斜视。光条在下为右眼上斜视;光条在上为左眼上斜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