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胃术是用洗胃管经鼻或口腔插入到胃,先吸出毒物后,再注入洗胃液,再从胃中将其排出,以达到清洗毒物的目的。因此法并发症少,排毒效果好,应列为首选方法。
(一)适应症
1.凡经口服毒物,又无禁忌症者。
2.在服毒后6小时内洗办最有效,有机磷中毒不受时间限制,都应洗胃。
3.幽门梗阻病人、催吐无效者。
4.外科胃部手术前准备。
(二)洗胃方法与步骤
1.胃管洗胃法:洗胃时,患者取仰卧位,使头转向一侧,以免洗液流入气管内,有假牙应取下。胃管末端涂石蜡油润滑,由口插入50cm左右,吸出少量胃液以证明胃管在胃中。毒物种类不明时,洗胃液一般用生理盐水,已知毒物种类时,应用相应的解毒剂,然后用50~100ml注射器注入洗胃液,每次注入量为300~500ml,再抽吸弃去。必要时留胃内液备检。如此反复冲洗,直到澄清为止。冲洗完毕后,如需保留胃管者,将胃管端反折用夹子夹住,固定在面颊部。
2.洗胃器灌洗胃法:
(1)洗胃器经口插入胃内。操作方法基本同胃管洗胃法。
(2)抽尽胃内容物后,将漏斗提高约距口腔30~40cm,倒入洗胃溶液500ml。当漏斗尚有少许溶液时,应立即倒至污桶内,利用虹吸作用的原理,将胃内液体引流于污桶内。如此反复灌洗,直到办内液体澄清为止。
(三)洗胃应注意的问题
腐蚀性毒物中毒者,切忌插胃管洗胃,以免引起食管或胃穿孔。
1.灌洗过程中如病人感到疼痛,或洗出血性液体时,应详细检查或拔管重插,进行适宜处理。
2.洗胃过程中,洗胃液的温度应保持在37~38℃。注入量应与抽出量保持基本平衡。
3.对意识不清或不合作者,用开口器将口张开,然后插胃管。
4.幽门梗阻病人洗胃后,记录洗出之液体的量,供静脉补液时参考。
5.凡心跳呼吸停止者,应先复苏后再洗胃,并注意清除影响呼吸的分泌物。
(四)洗胃的禁忌症
见催吐术禁忌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