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
马云。张仲景以暑证为。而此云然者。其热似暑证之热也。
中
熊音。。乞逆反。简按与隙同。
解
巢源。作解倦。高云。犹懈惰。枢转不力也。张云。解。懈也。。迹也。身体解。谓不耐烦劳。形迹困倦也。王氏即以寒不甚热不甚为解。然细详之。若有不然。观其云身体解。复云寒热。不甚分明。各有所谓。意本不同。观刺要论曰。髓伤则销铄酸。体解然不去矣。是岂非举动解倦之谓乎。及考字。不收于韵。若音为亦。殊无意味。当从迹韵。庶乎为妥。简按张辨驳王注。固是。然以亦为迹。则属臆解。
详义见于平人气象论。
寒不甚热不甚
张云。病在半表半里也。
刺足少阳
吴云。于少阳经穴刺之也。马高同。张志仍王注。
先寒洒淅
熊音。洒淅。上所丁反。下音析。寒惊貌。高云。经脉篇曰。足阳明是动。则病洒洒振寒。故足阳明之疟。令人先寒洒淅。
喜见日月光
张云。经脉篇曰。阳明病至。则恶人与火。今反喜见之者。阳明受阴邪。胃之虚也。
足阳明跗上
甲乙。此下。有调冲阳三字。
令人不乐好太息
吴云。脾脉病则不运。不运则膻中之气不化。故不乐。气塞于膻中。必嘘出之而后利。故好太息。
即取之
甲乙。此下有足太阴三字。根据上文例。当有此三字。
多寒热
多。巢源。作久。
欲闭户牖而处
张云。肾病则阴虚。阴虚故热多寒少。病在阴者喜静。故欲闭户牖而处。
其病难已
甲乙。此下。有取太溪三字。根据上文例。当有此三字。张云。肾为至阴之脏。而邪居之。
故病深难已。
数便
巢源。作数小便。
意恐惧
吴云。肝不足也。盖肝有余则怒。不足则恐。故承之曰气不足。
悒悒
说文。悒。不安也。○汪昂云。按伤寒言足经。而不及手经。本篇论疟。亦言足而不及手经。
本不传手乎。抑足经可以该手经也。篇后言腑疟。仅胃腑。而不及他腑。又岂以胃为六腑之长乎。(此事难知。
载李杲治足六经疟方。当并考。)
心寒
张云。肺者。心之盖也。以寒邪而乘所不胜。故肺疟者。令人心寒。高云。肺。天也。心。
日也。肺疟者。令人心寒。天日虚寒也。简按当从张注。
热间善惊
巢源。无热字。张云。心气受伤。故善惊如有所见。
欲得清水反寒多
马云。心热则烦且甚。故欲得水以救之。惟其热甚则反寒多。盖热极生寒也。吴云。盖阳并于里而烦。心欲得清水。则阴出之表。无肌热而外寒。手少阴心之经也。简按据吴注。则不必从太素而改字。
刺手少阴
千金翼。此下。有是谓神门四字。
苍苍然太息
甲乙。无太息二字。据下文如死者三字。必剩文。
鸣已汗出
志云。湿热下行则肠鸣。上蒸则汗出也。鸣已汗出者。下行极而上也。张云。寒已而热。
则脾气行。故肠中鸣。鸣已则阳气外达。汗出而解也。
洒洒然
甲乙。作凄凄然。
宛转大便难
吴云。宛。似也。转。传送也。言似乎传送。大便难出也。马云。宛转则难于转身也。
张云。腰脊之痛。苦于宛转。而大便难也。简按宛。屈也。转。运也。此状大便难也。马张并误。(庄子天下篇。推拍断。与物宛转。)
目然
巢源。目下。有眩字。外台。作身掉不定。熊音。。许县反。吴云。。二音。县。
舜。目欲瞑也。仲景云。少阴之为病。但欲寐也。亦是目然之意。张云。。音眩。然。眩动貌。目视不明。水之亏也。简按当从张注。(详见于五脏生成篇。○此事难知。载李杲治五脏疟方。当并考。)
胃疟
张云。腑有六。而此独言胃者。以胃为六腑之长也。
横脉
张云。谓足内踝前斜过大脉。则太阴之经。盖即商丘也。吴云。谓二经孙络之横者。
疟发身方热
张云。此下言诸疟之刺法也。身方热者。谓于未发之前。热将作也。疟之先热者。温疟也。高云。此复申明胃疟之义也。简按当从张注。
刺跗上动脉
马张俱云。当是足阳明冲阳之穴。
疟方欲寒
张云。寒之将发未发也。
满大急
张云。阳邪之实也。
背俞
吴云。背为诸阳之府。故刺背俞。高云。五脏之俞。皆在于背。故刺背俞。简按张为五俞。似是。
中针
高云。不大不小之针也。
傍五俞各一
马云。。去中行开三寸。自附分魄户膏肓神堂。数至。为第五。故曰五俞。吴云。谓魄户神堂膈关魂门也。张云。背为诸阳所出。故当刺之。即五俞也。者。胁也。(出于广雅。)一曰。旁开也。(庄子箧之。)水热穴论曰。五脏俞傍五。以泻五脏之热。即此谓也。盖此五者。乃五脏俞傍之穴。以其傍开近胁。故曰傍五俞。即魄户神堂魂门意舍志室也。(简按每穴。在五脏俞之旁。故以魄神魂意志命名焉。)志云。傍。倚也。高云。。胁旁连背处也。五脏之俞。在背两行。两行之外。复有两行。所谓也。余并与张同。简按张注明确。殆胜于王。然兼开义而释之。恐非。高注为是。
小实急
张云。阴邪胜也。阴盛者生内寒。故宜灸。
灸胫少阴刺指井
志云。艾。名冰台。能于水中取火。能启陷气之阳。故当灸少阴胫下之太溪。以启经脉之生气。刺足小指之井穴。以泻经脉之实邪。高云。先灸后刺助正散邪之法也。简按志以少阴为太溪。
与王异。未知孰是。
疟脉满大急
简按志高以为申明前义。非也。今从新校正。删二十二字。
疟脉缓大虚
志云。血气两虚也。
用药
张云。针有泻而无补。故脉虚者。不宜用针。脉度篇曰。盛者泻之。虚者饮药以补之。即此之谓。
过之
高云。过其食顷之时。则为失时。失时而治。治无益也。简按志云。若太过之。则又失其时矣。故高仍王注。暗斥其非。
诸疟而脉不见
甲乙。而。作如。吴张并云。邪盛气逆。而脉伏也。志云。此言邪在皮肤气分者。
宜刺十指之井穴也。疟在气分。故不见于脉。脉不见者谓不见满大急之脉也。高云。不见满大急小实急缓大虚之脉也。简按吴张注为是。
赤如小豆
志云。邪在肤表。气分有伤。澹渗皮肤之血。故赤如小豆。高云。身之皮肤。赤点如小豆者。尽取而刺之。夫所出为井。皮肤主表。病不在脉。故如是以刺之。
十二疟
张云。如前之六经六脏也。
其发各不同时
志云。言厥阴与肝疟。阳明与胃疟。太阴与脾疟。少阴与肾疟。各有脏腑经气之不同也。简按千金翼。设黄岐问答。见十二疟鬼之说。固属荒诞焉。
二刺则知
张云。一刺之。病气虽衰。犹未觉也。故必再刺。始知其效。
侠脊者
志云。俞。背俞也。吴云。谓背俞之挟脊者。马张仍王。
廉泉也
甲乙。泉下。有穴字。简按诸家为任脉之廉泉。非也。任脉廉泉只一穴。不宜言两脉。此言足少阴廉泉也。气府论云。足少阴舌下各一。王注。足少阴舌下二穴。在人迎前陷中动脉前。是曰舌本左右二也。根结篇云。少阴根于涌泉。结于廉泉。可以互证。
先必问
倪朱龙云。用三先字者。谓邪或舍于头项。而又兼中于腰背。或舍于腰背。而又兼中于手足。卫气先至之处。其病先发。是一日之中。或又有两发之疟也。简按此说近凿。
先头背痛者
头。诸本作项。当改。
手少阴阳明十指间
张云。手少阴阳明。皆以井穴为言。又刺十指间者。各随其所病之经也。亦取井穴。志云。谓十指间之少冲商阳也。高同。简按据新校正。作手阴阳。似是。然下文云足阳明十指间。则志说为是。
足阳明十指间
志云。十指间之厉兑也。
风疟
志云。疟皆生于风。故论刺风疟于后。
髓病
张云。其邪深伏。故名曰髓病。吴本。。作附。高同。注云。按之不可。痛在骨也。
髓藏于骨。故名曰附髓病。志云。。足面也。倪仲宣云。足乃阳明之部分。此风木之邪。贼伤胃土。故名曰髓病。简按训为跗。
太误。痛在于。安得谓之跗。
针
灵九针十二原篇云。针。第一针。头大末锐。以泻阳气。
绝骨
简案王以为阳辅。张以为悬钟。考甲乙。阳辅。在足外踝上四寸。辅骨前。绝骨端。如前二分。悬钟。在足踝上三寸。而按经中。无悬钟穴。如阳辅。则见本输篇。当从王注。(本输篇云。阳辅。外踝之上。辅骨之前。及绝骨之端也。)又考四十五难。髓会绝骨。今邪伏而附于髓。故针髓会之绝骨。以祛其邪也。
身体小痛
志云。此言风疟之病。身体痛者。高云。不若酸痛甚也。痛不在骨。在太阳之通体。
刺至阴
三字衍。当根据甲乙删之。
诸阴之井
志云。盖井穴乃经气之交。故邪在阳之气分者。宜泻出其血。病在阴之经。而宜取阴之井者。可间日一刺。则邪气自泄。不必至于出血。以泄真阴之气。
疟不渴
张云。不渴者。内无邪。邪在表耳。故当刺足太阳。
渴而间日作
张云。渴则邪在表里之间。故当刺足少阳。杂病篇曰。疟不渴。间日而作。取足阳明。
渴而日作。取手阳明。与此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