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的症状并不是完全孤立的,其中有不少是由某些症状组成为综合征的形式而合并出现。精神病临床上存在许多不同的综合征,有的精神疾病可以有它特有的综合征,但是同一综合征也可能出现于不同的疾病。例如,情感性精神病具有躁狂状态和抑郁状态,但是这两种综合征在其他精神疾病中也并不少见。组成综合征的症状之间往往具有一定的内部联系或某种意义上的关连性,例如情感性精神病的躁狂相,其情感高涨、思维奔逸和活动增强,可理解为愉快的心境所致。其次,它们还可以同时或先后地出现和消失。精神疾病中的综合征,有的是以其组成综合征的症状而命名的,有的是以提出某一综合征的人名而命名的,有的这两种形式同时应用,有的还以其他情况来命名的综合征。熟悉精神疾病的综合征,对于临床上诊断具有很大的帮助,现将精神疾病临床中常见的综合征总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