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病
鳌按。伤寒杂病论十六卷。仲景原书。六经伤寒为伤寒论。杂病为金匮要略。乃王叔和编次之书。非仲景书也。伤寒症中。有百合病狐惑病阳毒阴毒二病。皆伤寒之属。患之者正多。六经伤寒论中。俱未之及。若以叔和编次之书。为仲景原本。岂有伤寒所属之病。而伤寒论中竟不之及。反详其症治于金匮者乎。虽然。百合狐惑阴毒阳毒。既为伤寒症中之病。则伤寒论中。断不可缺。欲补其缺。则惟仍采金匮篇中之论而已。何也。金匮等篇。本即仲景伤寒杂病十六卷中之语。非别论也。以仲景书补仲景论中之缺。今虽有假借。在当日实非假借也。故此四症。即录金匮中语以为纲云。
【纲】仲景金匮曰。论曰。百合病者。百脉一宗。悉致其病也。意欲食。复不能食。尝默默欲卧。不能卧。欲行。不能行。饮食或有美时。或有不欲闻食臭时。如寒无寒。如热无热。口苦。小便赤。诸药不能治。得药则剧吐利。如有神灵者。身形如和。其脉微数。每溺时头痛者。六十日乃愈。若病时头不痛。淅淅然者。四十日愈。若溺时快然。但头眩者。二十日愈。其症或未病而预见。或病四五日而出。或病二十日。或一月后见者。各随症治之。
【目】徐彬曰。此言伤寒之人。都有正气不能御邪。致浸淫经脉。现症杂乱。不能复分经络。
曰百合病。谓周身百脉皆病。然皆有所宗而主之。以致各病。而名不能专持其病者。但觉行住坐卧饮食皆妨。而寒热口苦便赤吐利。且得药则剧。身形反如和。亳无可捉摸。而寒热口苦。似属少阳。
小便赤。似属太阳。吐利。似属三焦腑病。未深入脏。故恐邪久留连阳经。搏结于脑。则猝难脱身。
而非不治之病。但于溺时而头痛者。知其病深。头不痛而淅淅然。则病稍浅。快然而头眩。则邪更浅。故愈日以渐而速。乃千金曰。其状恶寒而呕者。病在上焦。二十三日当愈。其状腹满微喘。
大便坚。三四日一大便。时复小溏者。病在中焦。六十三日当愈。其状小便淋沥而难者。病在下焦。
三十三日当愈。则知此病有搏邪在内而微有三焦之分者。其治法又当分三焦而和之。
【纲】仲景金匮曰。百合病。发汗后者。百合知母汤主之。百合病。下之后者。滑石代赭汤主之。
百合病。吐之后者。百合鸡子汤主之。百合病。不经吐下发汗。病形如初者。百合地黄汤主之。
【目】徐彬曰。十二经络。皆朝宗于肺。而气口成寸。乃仲景注百合病云。百脉一宗。悉致其病。岂不谓百脉之病。无可名状。一宗于肺而为病乎。百合者。补肺药也。用以主治百合病。则仲景因肺为治之意晓然。然不明言肺。何也。盖百合病。乃伤寒余邪。留连阳经。而浸淫于各腑之阴。
无正气以统之。各自为病。互相牵引。若出一宗。而现症无一是肺。则知病虽不在肺。而肺之治节实不行矣。故以百合辅肺之正气以合于他脏而理其滞者为主。其在汗后者。汗过伤阳。阳虚热郁。
不可攻补。故用百协议知母以养阴。泉水以清热。而阳邪自化。其在下后者。下多伤阴。虚邪在阴。
阴虚火逆。攻补无益。故以百协议滑石、代赭以通阳气。而阴气自调。其在吐后者。吐伤元气。
而阴精不上奉。故用百协议鸡子以滋元阴。以行肺气。则气血调而阴阳自平。若不经吐下发汗。则无伤阴伤阳之可虑。但病形如初者即伤寒论所谓太阳病是也。如初不解。是阳经之困极。而阴气亦耗竭矣。心为五脏主。故以生地之凉血补心者。同百合、泉水。养阴以化其阳经之久邪。
【纲】仲景金匮曰。百合病。一月不愈。变成渴者。百合洗方主之。百合病。渴不瘥者。栝蒌牡蛎散主之。
【目】徐彬曰。有阳渴。有阴渴。百合病所变。其为阴虚火炽无疑矣。至渴不瘥。虽以百合汤洗无益矣。明乎阳亢而阴气未复也。故用本汤从其内治。
【纲】仲景金匮曰。百合病。变发热者。百合滑石散主之。
【目】李曰。百合病者。百脉合病也。治以百合为主者。以其能合百脉也。
楼英曰。大病后未平复。失于调理。余症在阳。医反下之。余症在阴。医反汗之。以此百脉一空。举皆受病。所谓无复经络传次也。
鳌按。仲景谓发于阳者。其人振寒发热。则百合病而变发热。由内热太甚。淫于肌肤。而阳分亦热也。
【纲】仲景金匮曰。百合病。见于阴者。以阳法治之。见于阳者。以阴法救之。见阳攻阴。复发其汗。此为逆。见阴攻阳。乃复下之。此亦为逆。
【目】徐彬曰。阳法阴法。即和阴和阳之法也。以此相救。即和其未病意。内经所谓用阳和阴。
用阴和阳也。故诸治法。皆以百合补肺而使流气于腑。所谓气得于权衡。权衡以平也。皆以泉水清邪热。而使受成于肺金。所谓炎蒸得清肃。而万物咸平也。但病见阳。加一二味以和阴。病见阴。
加一二味以和阳耳。
鳌按。阳法救者。使阳得其平。阴邪欲传之而不受。即阴邪亦渐消也。阴法救者。使阴得其平。
阳邪欲传之而不受。即阳邪亦渐消也。救与攻相反。汗下即所谓攻。故曰逆。
狐惑病
【纲】仲景金匮曰。狐惑之为病。状如伤寒。默默欲眠。目不得闭。卧起不安。蚀于喉为惑。蚀于阴为狐。不欲饮食。恶闻食臭。其面目乍赤乍白乍黑。蚀于上部。则声哑。甘草泻心汤主之。蚀于下部。则咽干。苦参汤洗之。蚀于肛者。雄黄熏之。
【目】朱肱曰。狐惑与湿皆虫症。初得状如伤寒。或因伤寒变成。大抵伤寒病。腹内食入少。
肠胃空虚。三虫行作求食。蚀人五脏及下部。为病。其候齿无色。舌上白。甚者唇黑有疮。四肢沉重。忽忽喜眠。虫蚀其肛。烂见五脏。则死。当数看其上下唇。上唇有疮。虫蚀其脏。下唇有疮。虫蚀其肛。杀人甚急。多因下利而得。治。桃仁汤、黄连犀角汤、雄黄锐散。
少阴症。口燥咽干者。急下之。病患嘿嘿欲眠。目不能闭。起居不安。其声哑。或咽干者。即当作狐惑治之。
徐彬曰。狐惑。虫也。虫非狐惑。因病以名之。大抵皆湿热毒所为之病。故状如伤寒。蚀者若有食之而不见其形。如日月之蚀也。面者。阳明之标。目者。厥阴之标。内有毒瓦斯乘之。故乍赤白黑。变现不一也。上部毒盛。则所伤在气。而声哑。下部毒盛。故所伤在血。而咽干也。
鳌按。狐惑病。有专由湿热而生者。有由伤寒后。湿热未清而成者。状如伤寒句。须看得活。
【纲】仲景金匮曰。病者脉数。无热。微烦。默默但欲卧。汗出。初得之三四日。目赤如鸠眼。
七八日。目四黑。若能食者。脓已成也。赤豆当归散主之。
【目】李中梓曰。狐惑症。失汗所致也。以清热为主。
鳌按。此条非言狐惑病。乃湿热侵阴。有似狐惑而更甚者。首曰病者。乃概言之辞。非专指病狐惑者。故用赤豆、当归。与治狐惑之药异。其病总由阴分热极。故现症如是也。
阴毒
【纲】仲景金匮曰。阴毒之为病。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鳖甲汤去雄黄蜀椒主之。
【目】许叔微曰。积阴感于下。则卫阳消于上。故其候四肢沉重。逆冷。腹痛。咽喉不利。或心下胀满结硬。燥渴。虚汗不止。或时狂言。爪甲面舌青黑。六脉沉细。而一息七至。服还阳汤、退阴散。阴毒沉困之候。六脉取之附骨方有。按之即无。一息七八至以上。甚至不可数。至此则难治矣。宜灸脐下二三百壮。更以热药助之。手足不和缓亦不治。
朱肱曰。手足逆泠。脐腹筑痛。咽疼。呕吐下利。身如被杖。或冷汗烦渴。脉细欲绝。此名阴毒也。阴毒之为病。初得病手足冷。背强咽痛。糜粥不下。毒瓦斯攻心。心腹痛。短气。四肢厥逆。
呕吐下利。宜服阴毒甘草汤、白术散、附子散、正阳散、肉桂散、回阳丹、返阴丹、天雄散、正元散、退阴散。选用。大抵阴毒。本因肾气虚寒。或因冷物伤脾。外伤风寒。内既伏阴。外又感寒。
或先感外寒而内伏阴。内外皆阴。则阳气不守。遂发头疼腰重。眼睛疼。身体倦怠。四肢逆冷。额上手背冷汗不止。或多烦渴。精神恍惚。如有所失。三二日间。或可起行。不甚觉重。脉俱沉细而疾。尺部短小。寸口脉或大。
六脉俱浮大。或沉取之而不甚疾者。非阴症也。大抵阳毒伤寒。其脉多弦而洪数。阴毒伤寒。
其脉沉细而弦疾。不可不知也。若误服凉药。则渴转甚。躁转急。有此病者。便须急服辛热药。一二日便安。若阴毒渐深。其候沉重。四肢逆冷。腹痛转甚。或咽喉不利。心下胀满结硬。躁渴。虚汗不止。
阳盛则身热而无汗。阴盛则身冷而有汗。岐伯云。阳盛则身热。腠理闭。喘粗。为之俯仰。汗不出而热。阴胜则身寒。汗出身常清。数栗而寒。寒则厥。
或时郑声。指甲面色青黑。六脉沉细而疾。一息七至以来。有此症者。速于气海及关元二穴灸二三百壮。以手足和缓为效。仍于前诸方选而服之。内外得通。遂令阳气复而大汗解矣。阴独盛而阳气暴绝。则为阴毒。阳独盛而阴气暴绝。则为阳毒。大凡阴阳离绝。非大汗不能复其正气也。
若阴毒已深。病势困重。六脉附骨。取之方有。按之即无。即难治。但于脐中用葱熨法。或灼艾三五百壮。手足不温。真不可治。如得手足温。更服前热药助之。若阴气散。阳气来。即减热药而调治之。阳气乍复。往往烦躁。慎不可投凉药。烦躁甚者。再与返阴丹即定。当识此。勿误也。
王好古曰。考仲景书。虽有阴毒之名。然其所叙之症。不过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而已。
并不言阴寒极甚之症。况其所治之方。亦不过升麻、甘草、鳖甲、当归而已。并不用大温大热之药。是知仲景所谓阴毒者。非阴寒之病。乃感天地恶毒异气。入于阴经。故曰阴毒耳。后之论者。
遂以为阴寒极盛之症。称为阴毒。乃引仲景所叙面目青数语并而言之。却用附子散、正阳散等药以治。窃谓阴寒极甚之症。固亦可名为阴毒。然非仲景所以立名之本意。观后人所叙阴毒。与仲景所叙阴毒。自是两般。岂可混论。后人所叙阴毒。亦不过内伤冷物。或不正暴寒所中。或过服寒凉药所变。或内外俱伤于寒而成耳。非中天地之恶毒异气也。
楼英曰。阴毒。本因肾气虚。或因欲事。或食冷物后伤风。内既伏阴。外又感寒。或先感外寒。
而后伏阴。内外皆阴。则阳气不守。遂发头痛。腰重腹痛。眼睛痛。身体倦怠而不甚热。四肢逆冷。额上及手背冷汗不止。或多烦渴。精神恍惚。如有所失。或可起行。不甚觉重。六脉俱沉细而疾。尺部短小。寸口或无。或六脉俱浮大。或沉取之大而不甚疾者。非阴症也。若服凉药过多则渴转甚。躁转急。有此症者。急服还阳退阴之剂。即安。惟补虚和气而已。宜正元散、退阴散、五胜散。阴症不宜发汗。如气盛脉大身热未瘥。用药发汗无妨。
李曰。伤寒三阴经病深。必变为阴毒。其症四肢厥冷。吐利。不渴。静倦不卧。甚则目痛郑声。加以头痛头汗。睛痛不欲见亮。面唇指甲青黑。手背冷汗。心下结硬。脐腹筑痛。身如被杖。
外肾冰冷。宜甘草汤、正阳散。阳气乍复。或生烦躁者。破阴丹、复阳丹。不可用凉药。
吴绶曰。或问阴毒伤寒。用附子汤冷服。何也。此盖阴极于下。阳浮于上之治法也。予曾治一人。伤寒十余日。脉沉细。手温而足冷。大便不通。面赤。呕吐烦渴。万不能下。惟喜凉水一二口。
或西瓜一二块。食下良久复吐出。此阴寒于内。逼其浮阳。失守之火。聚于胸中。上冲咽嗌。故为面赤呕烦也。遂用大附子一枚。以姜汁和面包煨熟。取附子去皮尖。切八片。又以人参、炮姜各三钱。煎浸冷水中。待冷服之。即愈。内经曰。若调寒热之逆。冷热必行。则热药冷服。下嗌之后。
冷体既消。热性即发。由是病愈。近世患阴症伤寒。往往疑似参差。初便不敢用附子。直待阴极阳竭而用之。迟矣。且夫阴症伤寒。先因欲事伏阴于内。却又着寒。内外皆阴。阴气独盛。则阳气以衰。故脉沉而足冷也。必须急用人参、附子以益元气。温肾散寒。若舍此二味。将何以救之。许学士论。必以真气为主。盖真气。乃人之根蒂也。若不察真气虚实。而欲攻其实。或施汗下。或用寒凉药。攻热未愈。阴寒又生。病至危已。又方。用雄鸡血滴入无灰酒中。尽量饮之以衣被温覆取汗。
王肯堂曰。有阴毒渐深。爪青面黑。脉七至沉细者。积阴感于下。则微阳消于上。故其候四肢逆冷。腹痛转甚。或咽喉不利。或心下胀满结硬。躁渴。虚汗不止。或时狂言。爪甲面色青黑。
六脉沉细。一切七至。速宜灸气海关元二穴。二三百壮。以手足温暖为效。仍服五胜散、还阳散、退阴散。有阴毒沉困之候。与前后渐染之候皆同而更加沉重。难治。有阴中伏阳者。初病四逆。脐筑痛。身疼如被杖。盖阴症也。病虽阴症。而见阳脉。有可生之理。仍灸气海丹田百壮。手足温温阳回。得汗而解。或问。滑沉之状。如何便有生理。予曰。仲景云。翕奄沉名曰滑。何谓也。沉为纯阴。翕为正阳。阴阳和合。故名曰滑。古人谓脉滑。虽曰往来前后。流利旋转替替然。与数相似。仲景三语而足也。此三字极难晓。翕。合也。言张而复合也。故曰翕为正阳。沉。言忽降而下也。故曰。沉为正阴。方翕而合。俄降而沉。奄。为忽忽间。仲景论滑脉为谛当矣。其言皆有法。
读者难晓。宜细思之。
徐彬曰。寒邪直中阴经。久而不解。则为毒矣。故有阴毒之病。其病乃直中于肾。浸淫肝脾。寒气凛冽。所至疼痛。面目者。肝脾之精所及也。土受寒侵。木乃乘之。故色青。寒侵肌肉。与卫气相争。故痛如被杖。咽喉亦痛者。少阴脉上至咽。故有伏寒者。咽必痛。喉虽属阳。痛甚则气相应也。然邪总以相传而深。深则难治。故曰。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药用升麻、龟甲。独去蜀椒、雄黄。盖阴邪为毒。虽阴亦有阴躁之气。则温之无益。即攻之亦偏而鲜济。故去蜀椒之温。雄黄之猛。而但以龟甲、当归。走肝和阴以止痛。升麻、甘草。从脾升散以化其寒。谓直折而有刚燥之患。
不若辛平而得散解之力也。
阳毒
【纲】仲景金匮曰。阳毒之为病。面赤斑斑如锦纹。咽喉痛。唾脓血。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
升麻鳖甲汤主之。
【目】朱肱曰。伤寒病。若阳气独盛。阴气暴绝。必发躁。狂走妄言。面赤咽痛。身斑斑若锦纹。或下利赤黄。脉洪数。或滑促者。此名阳毒也。宜用酸苦之药。令阴气复而大汗解矣。葶苈苦酒汤、阳毒升麻汤、大黄散、栀子仁汤、黑奴丸。可选用之。若阳毒倍常。躁盛大渴者。黑奴丸主之。
李曰。伤寒三阳病深。必变为阳毒。或有失于汗下。或本阳症。误用热药。使热毒陷深。发为狂乱。面赤眼红。身发斑黄。或下利黄赤。六脉洪大。名曰阳毒发斑。宜黑奴丸、三黄石膏汤、消斑青黛饮。
楼英曰。伤寒先观两目。或赤或黄赤。为阳毒。脉洪大有力。燥渴者。轻则三黄石膏汤、三黄巨胜汤。重则用大承气汤下之。外用水渍法。
吴绶曰。凡咽痛。有阴阳二毒。阳毒咽喉肿痛。乃热极也。阴毒咽喉不利。乃冷极也。阳毒脉浮数而大。咽痛吐脓血。活人用黑奴丸。又阳气独胜。狂躁咽痛。脉洪实滑。活人用葶苈苦酒汤。
徐彬曰。内经云。人伤于寒。皆为热病。然邪在阳经。久而炽盛。则为毒矣。故有阳毒之病。
其病乃热淫营卫。抟结于卫。上干咽喉。总是阳热。故炽于上焦。而肝脾之阴不交。面者。阳明之气所注。故火热盛而面赤斑斑如锦纹也。咽喉虽有阴阳之分。大火所冲。玉石无分。故咽喉俱痛也。
阳经热盛。心火并之。心主血。则化而为脓。病在上焦。故唾也。阳毒病甚。虽非伤寒传经之比。
非人身经脉递运。五日经气未遍。故可治。七日则阴阳经气。已周而再行。故不可治。药用升麻鳖甲汤。此热抟气血。不可直折。故以升麻合生甘草。升散热毒为主。而以雄黄解毒为臣。鳖甲、当归以理其肝阴为佐。以蜀椒导其热气为使。非阳毒反起于阴经而用鳖甲也。盖治病之法。病在阳必兼和其阴。亦即所谓病现于阳以阴法救之也。然非补也。